“今天我们已经丢失了引领那些一夜成名的年轻人的阵地”。在3月6日进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文艺界小组讨论中,全国政协委员宋丹丹这样感慨。(2017年3月6日 来源:中国青年网)
在百度百科中对“网络红人”有这样的阐述: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,与网民的审美、审丑、娱乐、刺激、偷窥、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,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,成为“网络红人”。
当看到“特质被放大”之时,笔者脑海中闪过的是“害怕”,为何害怕?因为好的特质是一种社会前进的力量,是积极向上的,但是如果这是一种“跑偏的特质”呢?影响的不仅仅是网络红人自身的思想塑造,更会影响那些持有赞同观点“粉丝”的思想塑造,也容易成为负能量。
“网络红人”最初的产生是一种不刻意、不做作甚至是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一种认可,但是当“网络红人”功利化之后,为了成名、为了金钱,想方设法地为“网红铺路”,是一种虚伪化的“网红”,这样的“网红”让人担忧。
正如全国政协委员宋丹丹说:“现在打开手机全是哪个明星的孩子多么萌,要么就是谁和谁又偷情了,全是娱乐信息。没有人去引领那些孩子们的思想,告诉他们什么是丢人,什么才是真正的了不起。”
“网络红人”并非不可以,但是一个被认可的,被喜欢的,被推崇的“网络红人”必然带有一种向上的力量,剔除了“功利心”,懂得“丢人”,懂得什么叫“真正的了不起”,这是一种谦卑的态度,亦是一种能起到净化灵魂作用的品质,这样的“网络名人”不怕有,甚至可以有,可以有更多。